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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社保卡办理指南、蚌埠市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指南和2019年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百姓问答
文章作者或来源: 学生处 刘佳 浏览次数:( 6673 ) 发布时间: 2022/3/1

https://rsj.bengbu.gov.cn/xwdt/tzgg/7958431.html


社保卡办理指南(2022年3月份最新制卡网点)

发布日期:2022-03-01 11:59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24678 【字体:  】 

社保卡办理窗口(曹凌路789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自2020年1月1日后停止受理所有社保卡业务,请选择就近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办理。

1、个人如何申领、补(换)社保卡?
我市对外公布的任意一家即时制卡网点均可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未满7周岁未成年人可不提供照片),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办理。申领时请同步激活社保功能、金融功能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以免影响使用。补(换)社保卡时需缴纳18元/张工本费,申办、补(换)后即可现场领取社保卡,并开通社保、金融功能。(首张第三代社保卡免费申领) 

2、社保卡丢失了如何办理挂失?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卡面所属银行即时制卡网点办理社保功能及金融功能挂失。(金融功能挂失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3、社保卡丢失了,但是不记得卡面所属银行的,如何查询所属银行进行挂失补办?若丢失后想更换社保卡所属银行该如何办理? 

社保卡丢失后请尽快前往原卡面所属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挂失补办,忘记卡面所属银行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1、关注微信公众号“蚌埠人社”,点击右下角“问一问”模块下的“社保查询”,选择“制卡进度”进入页面中的开户银行即为原社保卡所属银行。2、持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就近社区进行原社保卡信息查询。丢失后如需更换社保卡所属银行,可自行选择一家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进行补换卡,补换成功后原社保卡的社保功能自动注销,原社保卡金融功能无需使用的可前往原银行办理注销。(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下:办理社保卡后,半年内不能变更社保卡所属银行,系统有限制) 

4、社保卡已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后,又找回的可以使用吗? 

金融社保卡办理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的,可以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若已办理挂失且完成补卡手续的,则不可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 

5、社保卡密码忘记了去哪里办理密码重置? 

社保卡密码分社保功能密码、金融功能密码。社保功能密码遗忘的(即看病就医时使用的密码),可前往就近社区或卡面所属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金融功能密码遗忘的,本人可前往卡面所属银行任一网点进行金融功能密码重置。(特别提醒:在遗忘密码时切勿输入错误次数过多造成密码锁死,一般不要超过3次) 

6、卡面个人信息错误怎么办? 

卡面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有误的,可前往原社保卡所属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进行注销换卡。因照片有误的,除携带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正确的照片。 

7、持有省内或省外非本市社保卡且已在本市参加医疗保险如何使用社保卡?
这里分省内和省外两种处理方式:1、社会保障卡采用省级集中建设,支持全省通读,持卡人在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时可不换卡。参保人在安徽省其他地市如果已经申领了金融社保卡,且在我市已正常参保,可持金融社保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办理异地卡激活及修改社保密码(初始密码:123456)。另外,参保人也可以申请更换成我市社保卡,补换成功后异地社保卡的社保功能自动注销,原异地社保卡金融功能如无需使用,可前往原卡面所属银行网点咨询金融功能如何注销。 2、原在安徽省外办理的社保卡在我市无法使用,在我市参保后需前往即时制卡网点进行社保卡新申领并同步激活社保功能、金融功能,修改初始密码。 

8、持有社保卡和临时卡如何处理? 

需前往社保卡卡面所属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进行临时卡的归还,才可激活社保卡的社保功能。若临时卡丢失或毁损需缴纳18元/张工本费进行临时卡的报废,才可启用社保卡。 

9、社保卡线上服务有哪些? 

进入皖事通APP,将城市定位选择“蚌埠”,在最上方搜索框输入“社会保障卡”,在便民服务下方即可看到: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社会保障卡启用、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社会保障卡注销、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相关线上服务。 

10、电子社保卡申领不了怎么回事? 

电子社保卡是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申领不了电子社保卡可能是您的实体社保卡未激活或者曾经办理了挂失、补办、注销等业务。若是未激活,需要持卡人前往社保卡所属银行对应的即时制卡网点进行实体卡的激活;若是办理了挂失、补办、注销等业务,需解除原电子社保卡的关联并重新关联补换后的新卡;若仍无法使用,可拨打电话0552-2074730进行咨询。 

11、如何修改或重置电子社保卡密码? 

您可从任一申领渠道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认证,然后到【设置】中即可修改或者重置密码,密码修改或重置成功后在所有申领渠道同时生效。 

12、电子社保卡密码与实体卡密码有无关联? 

电子社保卡密码与实体社保卡密码相互独立,不建议将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设为同一密码。 

大家在以后使用社保卡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服务热线0552-12333。“蚌埠人社”微信公众号也同步上线了智能客服,输入您需要咨询的社保卡相关问题,可以实现自动解答社保卡业务问题以及制卡进度与制卡网点的查询。


http://ybj.bengbu.gov.cn/xwdt/tzgg/8445641.html


蚌埠市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17:44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量:1388 【字体: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是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的唯一身份标识,可实现医保查询、参保缴费、就诊购药、移动支付、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在线医保业务的办理。

一、四大优点

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四个突出优点:

1.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十分方便。

2.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3.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4.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激活方式

方式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打开APP,点击下方“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

方式二:通过微信

微信扫码关注“蚌埠医保”微信公众号。

      在“医保大厅”中点击“激活凭证”申领激活。

1、    打开微信,扫二维码,申领激活。

方式三:通过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扫二维码,申领激活。

方式四:通过工商银行APP

扫描二维码,登录工行手机银行APP后直接进入申领页面。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快速完成申领激活。

 

  扫码后直接打开或使用浏览器打开工行手机银行APP,点击“智慧医保”申领激活。


 

 

方式五:通过农业银行APP

扫描二维码,登录农行掌上银行APP后直接进入申领页面。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快速完成申领激活。

微信图片_20200417101207

(扫码后直接打开或使用浏览器打开农行掌上银行APP

登录农行掌上银行APP,点击底部导航栏“生活”,在“医疗”栏目中,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申领激活。


 


 

 

 

 

        方式六:通过中国银行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中国银行APP

登录中国银行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申领激活。

通过以上方式进入申领界面后,“选择参保地”点击“去激活”输入支付密码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点击“授权激活”,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设置密码即可成功激活并使用。

三、使用方式

在贴有“医保电子凭证”标识的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或定点零售药店收费柜台,打开手机调取“医保电子凭证”,出示“医保码”,收银员扫码,即可完成医保支付。


http://ybj.bengbu.gov.cn/xwdt/tzgg/7267861.html

2019年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百姓问答

发布日期:2019-09-29 15:31 信息来源: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112 【字体:   

1、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怀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普通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常见慢性病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生育定额补助、意外伤害门诊(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医疗保障。

2、参保人员可以持身份证就医吗?费用报销有没有限期?

可以,参保人员在市域内持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基金补偿部分由医疗保障基金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在医院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无法即时结算的,于次年63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3、参保人员市域内住院待遇及标准?

市域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设置不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具体如下:

1)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50元,补偿比例90%

2)市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85%

3)市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80%

4)市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70%

5)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65%

在同一待遇享受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补偿)。

4、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补偿,单次分别最高补偿15元、30元,每日限报一次,年度基金累计最高补偿额为15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补偿额为100元。

5、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转诊转院手续?

因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确需转到外地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到本市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理由或建议,经医院医保办审核上传、市医保中心后台审批备案后方可转院。

二级定点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蚌埠市中医医院。

三级定点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〇二医院(原解放军第123医院)。

三县参保人员按原渠道在本县申请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6、参保人员异地转诊住院享受何种待遇?

转往市域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为2000元,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6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55%

转往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为2500元,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6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50%

7、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我市慢性病分为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两种。

常见慢性病病种包括以下31种:1高血压(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炎症性肠病、8慢性活动性肝炎、9慢性肾炎、10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16重症肌无力、17结核病、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硬皮病、20晚期血吸虫病、21银屑病、22白癜风、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4白塞氏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肌萎缩、27支气管哮喘、28精神障碍(非重性)、29肾病综合征、30结缔组织病、31脑性瘫痪(小于7岁)。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17种:1再生障碍性贫血、2白血病、3血友病、4精神障碍(重性)、5恶性肿瘤、6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7器官移植术后、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9血管支架植入术后、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肝豆状核变性、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淋巴瘤、14骨髓瘤、1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6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17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抗排异治疗)。

8、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补偿办法有哪些规定?

常见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300元,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5%。单一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慢性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实行即时结报。

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实行即时结报。

参保人员患传染性、精神类疾病,同时患其他特殊慢性病的,可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家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型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按照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9、慢性病门诊如何办理鉴定手续?

市、县医保中心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鉴定工作。

市区参保人员常见慢性病鉴定工作,按原渠道递交申请材料,由市医保中心指定定点医院组织专家鉴定。参保人员申请鉴定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近一年来与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并需医院盖章,符合鉴定标准的发给“慢性病门诊就诊证”。

市区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鉴定即时办理。参保人员可到本市三级定点医院医保办公室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确诊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填写《特殊慢性病门诊就诊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鉴定、医保办公室盖章即可。

制度整合前市区及三县已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原慢性病门诊就诊证(不需换证)继续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三县参保人员慢性病鉴定按原渠道由县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
    10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吗?

可以。产妇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定额补助800元。孕产妇住院医药费用主要为(占比≥50%)妊娠期或分娩期合并症、并发症医药费用的,按照同类别医院住院基金补偿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11、意外伤害医疗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除外)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为5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60%,年度封顶限额为3000元。

(二)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等),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补偿。非他方责任意外伤害,凭本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扣除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4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封顶限额为30000元,不实行保底补偿和大病保险。

对各种气管支气管异物、生产性农药中毒、无明显他方责任烧烫伤按正常疾病给予补偿。 

(三)意外伤害入院需如实填写《城乡居民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履行审核手续,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明确结算类型;并将入院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社保卡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等情况公示。

12、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何种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年度封顶限额40万元(2020年起按省统一政策执行年度封顶限额30万元)。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5万元以下(含5万元)段,补偿比例6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段,补偿比例65%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段,补偿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补偿比例80%

13、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如何办理?

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参保。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凭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当年参保手续。新生儿缴费参保后,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日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4、参保人员需要装配辅助器具有补助吗?

符合《省残联等4部门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皖残联〔20094号)规定的残疾人,凭定点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补偿。基金补偿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单次基金补偿封顶线为:每具大腿假肢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800元,每只助听器3500元。

1518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者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者,在省内省级或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不计起付线,按65%的比例补偿。年度基金补偿累计设封顶线:苯丙酮尿症患者为2万元,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者为2万元。

16、捐赠器官或组织手术,参保供者的住院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补偿吗?

捐赠器官或组织手术,参保供者的住院医药费用(不含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以及院外配型、检测检验、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按同类别医院普通住院基金补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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